两部门:决定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二 )


5.1.4认证证书的公布
认证机构应当采用适当方式对外公布认证证书颁发、变更、暂停、注销和撤销等相关信息 。
5.2认证标志
不含跨境处理活动的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标志如下:

两部门:决定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文章插图
包含跨境处理活动的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标志如下:
两部门:决定实施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文章插图
“ABCD”代表认证机构识别信息 。
5.3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获得认证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广告等宣传中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不得对公众产生误导 。
6认证实施细则
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则有关要求,细化认证实施程序,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认证实施细则,并对外公布实施 。
7认证责任
认证机构应当对现场审核结论、认证结论负责 。
技术验证机构应当对技术验证结论负责 。
认证委托人应当对认证委托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责任编辑:王艺萌 CN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