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立刻说出了一个日期,“按所言月日,果检得旧案” 。这一下,不相信也不行了,两位主审官问其尸骸所葬何处,那人便准确地说出了在河岸的第几棵柳树旁,派了衙役去挖掘,果然发现了一个少年的尸体,尸身还没有完全腐烂,“呼其父使辨识,长恸曰:吾儿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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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两份记录的相同与不同
此案轰动京城,很多看热闹的人都去河岸边看“犯罪现场”,指着那个挖出二格尸体的尸坑吐沫星子横飞,而在朝堂上,也引起轩然大波,“以事虽幻杳,而证验皆真” 。
官府的审理还在继续,受审者也依然处于一种极端不正常的状态,“讯问时呼常明名,则忽似梦醒,作常明语;呼二格名,则忽似昏醉,作二格语” 。最神奇的是,还出现了两种声音互相辩论的情状,偶尔“又父子絮语家事,一一分明” 。
虽然这个人到底是常明还是二格还是一个谜,但常明谋杀二格一事,确属无疑,刑部以实情上奏乾隆皇帝,乾隆下令依法处死人犯 。谕旨下达的那一天,那人身上二格的灵魂十分高兴,二格生前是个走街串巷卖年糕的小哥,竟高唱起卖糕时的吆喝声来,他的父亲听了放声大哭,说很久没有听到儿子的吆喝声了,他问儿子的冤魂,冤魂说:“我也不知道,父亲保重,我去也!”从此,便仿佛脱离了常明的身体一般,“自是再问常明,不复作二格语矣” 。
此案之诡奇,就是今天听了也不免令人瞠目,上述案例记述于《阅微草堂笔记》之中,读者诸君可能会觉得,没准儿又是纪晓岚打着他老爸的旗号胡编乱造的故事,但是无独有偶,中国文化史上另外一位巨人——袁枚,在《子不语》中也记述了此案,而且开宗明义地指出,他是从邸抄上看到的——乾隆年间的《邸抄》类似今天的内参,专门向外官传达皇帝谕旨、朝廷政事或机枢动态,具有极高的可信度 。
将袁枚的记录和纪晓岚的记录相比对,就会发现这一诡案更多的历史细节 。
按照邸抄上的报道,玉器失踪的地点更加详细了,“景山遗失陈设古玩数件”,而怀疑的主要对象是挑土工人,“召执役数十人立而讯之”,一个名叫赵二的工人忽然跪倒,自称名叫常格,年十二岁,在到市场上买东西的路上,为工人赵二图奸不遂,用刀杀死,埋于厚载门外堆炭地方,“求大人掘验伸冤” 。
可以看出,无论受害者和施害者的名字,受害者的年龄、受害经过、埋尸地点,全都与纪晓岚的记录不符,但是除了这些元素外,冤魂附体这一主要案情是确凿无疑的,案件移交刑部后,捕役在厚载门外堆炭地方挖出了常格的尸骨,“尸伤宛然” 。刑部上奏给皇帝的奏折,主要纠结在赵二是否算“自首”上,“赵二自吐案情,迹似自首,例宜减等,但为冤鬼所凭,不便援引此例,拟斩立决 。”得到了乾隆皇帝的准奏 。
对比纪晓岚的记录,袁枚的记录案情相对简单,没有冤魂畏惧凶手身上的炽热之气等细节,平铺直叙,可信度却更高 。
那么,真的有冤魂附体吗?
事实上,这一案件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鬼上身”,是同一性质,医学上叫“癔症性附体状态”,表现为一个人突然改变了性格特征,在语言、姿态、声音上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现代医学对此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癔症性附体状态与幻觉是同样普遍的精神异常,根本原因是潜意识的爆发性表达,患者往往因为长期和巨大的心理压力,而有强烈的潜在诉求,但在日常生活中倾诉无门,长期的压抑和扭曲,导致一旦遇到某个突发事件,而这一事件又恰好是加在患者沉重心头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时,疾病就会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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