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废后原因:顺治为何如此痛恨自己的表妹皇后( 四 )


清朝的太监等级森严,对其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 。宫内专门设有管理太监的机构“敬事房”,又谓“宫殿监办事处” 。规定在督领侍下面,有大总管、副总管、带班首领、御前太监、殿上太监、一般太监和下层打扫处小太监之分 。到了清代末期,太监等级更加复杂 。在宫殿监中,就有总管、首领、掌案、回事和小太监之分;在各处所中又有首领、大师父、师父、带班、陈人、徒弟之别等等 。如此层层节制,一级管一级,一级压一级,管理得非常严密 。清宫之所以对太监管理得这么严格,这一切的结果还应该归功于顺治帝 。
原来,在顺治帝整顿后宫女人的时候,也没有忘记整顿后宫里的太监 。虽然说太监只是服侍和保卫他及后妃的家奴,但他们毕竟是一群长年在自己身边、在后妃身边的人,因此,整顿他们的工作非常重要,甚至关系到自己的人身安全 。鉴于明朝太监把持朝政,已经威胁到了帝后人身安全的事实,所以,如何管理好这群贴身奴才,让他们服服帖帖地为自己服务,还不能干预朝政,也就摆到了顺治帝的面前 。
顺治十年(1653),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和摸索,顺治帝颁布上谕,对太监作出了六条严厉的规定:
其一,非经差遣,不许擅出皇城;
其二,职司之外,不许干涉一事;
其三,不许招引外人;
其四,不许交接外官;
其五,不许使弟侄亲戚暗相交接;
其六,不许假借弟侄之名置买田产,把持官府,扰害民人 。
虽然顺治帝明确作出了这些规定,告诫后人和太监,什么样的事情太监不能做,但是,顺治帝还是不放心,于是,两年后的顺治十二年(1655)六月二十八日,顺治帝再次发布一道上谕,严禁太监干涉朝政,并将这道上谕写在一块铁牌上,立于交泰殿门前 。这块高1.34米、宽0.70米的铁牌上是这样写的:
皇帝敕曰:中官之设,虽自古不废,然任使失宜,遂贻祸乱 。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刘瑾、魏忠贤等,专擅威权,干预朝政;开厂缉事,枉杀无辜;甚至谋为不轨,陷害忠良,煽引党类,称功诵德 。以至国事日非,覆败相寻,足为鉴戒 。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 。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接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 。特立铁牌,世世遵守 。
顺治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这道上谕,就是清宫中关于管理和治理太监的祖宗家法 。令人奇怪的是,这严厉的清宫制度,虽然是顺治帝本人亲自指定的,但不按照此规定办事的人,也是顺治帝本人 。
顺治十五年(1658),太监吴良辅参与了一件震惊朝野的勾结外官案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顺治帝不但将案中涉及的大臣免除死罪,而且还将罪魁祸首太监吴良辅留在自己身边,处处庇护 。顺治十八年(1661)正月,在顺治帝临死的前五天,为了达到最终保全吴良辅性命的目的,以给自己当“替身”为理由,亲自将其送到悯忠寺出家,借此希望能保住吴良辅的性命 。然而,终究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顺治帝死后的第三天,已是皇帝替身的佛家弟子吴良辅还是被绑赴刑场斩首示众了 。其理由就是,“变易祖宗制度,把持朝政” 。因此,吴良辅成为这个家法的第一个祭刀人 。
清朝的其他皇帝,对于太监的管理,更加趋于健全和完善 。
乾隆朝的《钦定宫中现行则例》和《国朝宫史》中规定:凡太监在宫外犯法的,由司法机关依国家法律审理治罪;凡太监在宫中犯法违纪,情节严重的交总管内务府审理治罪,情节较轻的由敬事房自行审理处分等 。在这些条例中,都非常明确地规定了太监的等级、职掌、待遇和管理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