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轶事:清朝的查赈大员到底是怎样被自杀的?( 二 )


李毓昌“被自杀”案昭雪后,嘉庆皇帝为了“示准作臣纲”,对李氏家族进行了大大褒奖 。特令将李毓昌追封为知府,亲自为李毓昌立嗣并破格赏为“举人”,其叔李太清也被封为“武举” 。除此之外,嘉庆皇帝想到李毓昌的壮烈人生和悲惨遭遇,不禁感慨万千,忍不住有话要说 。为此,嘉庆皇帝亲作御制诗一首,题为《悯忠诗三十韵》,全诗三百字,夹注九百五十一字 。能为一个臣属作这样的长歌细注,这对于平日不怎么动笔的嘉庆皇帝来说,是极其罕见的 。诗成之后,嘉庆又渝令山东巡抚吉纶采石造碑,精工刊勒,立在李毓昌墓前 。这份哀荣,或许是对李毓昌这样一位刚正不阿的清官最大的安慰了 。
【清朝轶事:清朝的查赈大员到底是怎样被自杀的?】刚要就此放笔,惊闻《燕赵都市报》又有一则疑似“被自杀”事件的新报道 。该报采访人员郭志昆称:6月29日,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北南蔡乡中蔡村41岁的农民张庆,因故被乡派出所的面包车带走,半小时后,张庆的家人见到他满脸是血地躺在和派出所同在一院的乡政府大院,已经身亡 。该县政法委做出初步调查结果称,张庆系“撞墙死亡” 。这种官官相护的“一家之言”,刻意隐瞒了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呈献给世人的仅仅是冰山一角,很明显是在掩盖真相,难怪死者家属会感到“无法理解”,就连身处局外的笔者也忍不住连连摇头 。社会发展了,法制健全了,为什么诸如此类的“被自杀”案件,还在不断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