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印章模板,红头文件模板( 二 )


5.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 。联合行文只标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代字(渝府发)——年份〔2005〕——序号
6.签发人
只有上行文才标注 。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 。“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
二、主体(红色反线下方,主题词上方)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成文时间、印章、附注
1.标题(位于红色反线空两行之下,2号小标宋体字,居中)
三要素:发文机关——事由(关于?的)——文种
要求:切题、简明、醒目、得体
2.主送机关(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
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注:公告、通告等属周知性的公文,没有主送单位 。
3.公文正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4.附件(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体标识)
附件是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与公文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
5.成文日期(行政机关公文用汉字,党委系统用阿拉伯数码标识;法规性公文的成文时间一般在标题下方正中,并加一圆括号)
成文日期确定的原则:
(1)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等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
(2)领导签发的,以签发日期为准;
(3)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的领导签发日期为准;
(4)法规性文件以文件批准日期为准 。
6.公文生效标识(右空4字)
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外,均要盖印章 。
行政机关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和盖章 。
联合行文,上行文只盖主办机关的章;下行文各主办机关均要盖章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印章用红色 。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 。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
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 。
7.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请示”、作为上行文的“意见”、“函”需在此处标明联系人姓名、电话,用圆括号括入 。
三、版记:
1.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词目之间空1字)
类别词——类属词——文种
例:某师范学院关于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
教育 院校 学科建设 意见
除类别词外,最多可选5个
2.抄送机关(指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机关)
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
市政府发文的抄送机关的排列次序:
党委、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警备区、人民团体、有关部门、有关机关 。
如抄送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应排在最后,另起一行 。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l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 。印发机关左空l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 。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