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刘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以邮寄的方式,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据媒体报道,其中还包含刘鑫的一份特别声明。声明称:刘鑫愿做牛做马孝敬三叔妈妈,愿给予三叔妈妈比一审判决更多的钱!但以刘鑫现在的能力,也只能向三叔妈妈说声苍白的:对不起!
刘鑫还表示: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凭空捏造、道德审判,完全抹黑了刘鑫与三叔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她说:“为了我,为了三叔,为了三叔妈妈,也为了我和三叔绝世友情的真实再现,我必须上诉!”
江歌妈妈回应:没关系这是她的权利
对此,1月24日中午,江歌的妈妈江秋莲发微博称“没关系,上诉是她的权利。”
江歌妈妈表示,自己的状态很平静,一点都不感到意外,从女儿遇害那天就已经看透了这家的人性,上诉是她的法律权利,这点我没有意见,我会依法应诉。
事件回顾: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通过微博表示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法院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为求自保,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事发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家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刺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 刘暖曦|刘鑫正式上诉称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江歌妈妈回应】来源:映象网综合澎湃新闻、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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