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制名词解释,总统制名词解释( 二 )


1)总统制即行政机关的职权集中于行政之首的一种制度 。总统制国家一定设有总统 , 但设有总统的国家不一定都是总统制国家 。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国家 。
(2)在确立总统制过程中 , 制宪代表对建立什么样的行政机关曾有两派意见 , 一派主张建立微弱的行政部门 , 另一派则主张建立强有力的行政部门 。后者最后被制宪代表所采纳 。后一派意见的代表人有威尔逊、麦迪逊、莫里斯等人 。他们认为宪法已经赋予国会很大的权力了 , 而且立法机关的权力倾向激烈 , 应建立强有力的行政机关予以牵制 。同时他们还主张由选民先选举出选举团 , 再由选举团选举行政首长 , 这样总统不由国会选举 , 摆脱了国会的完全控制 , 为确立总统制奠定了基础 。后来又由于分权制衡思想的影响 , 对总统的权力又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 , 最后便形成了美国现在的总统制 。
(3)美国总统制的特点:总统不由议会产生 , 他和议会议员分别由选民选举产生 , 总统不对议会负责 , 议会除行使弹劾权之外 , 不能以通过不信任案的方式迫使总统辞职 , 总统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有有限的否决权 , 总统不能解散议会;总统是政府首脑 , 政府中的部长、阁员等都是总统的下属 , 均由总统按法定程序任免 , 均向总统负责;政府成员包括总统都不能兼任议会议员 , 议会议员也不得兼任政府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