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二 )


(四)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学校医学、药学类专业不予录取有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考生 。考生有严重视力、听力障碍或患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填报医学或药学类专业 。
第二十条各批次录取结束,学校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就业网查询 。学校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已录取的考生寄发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各专业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如下:
(一)中医学、中医学(5+3)、中医养生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科学、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药学(医药营销)、医学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影像技术、运动康复等专业学费522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
(二)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等专业学费494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
(三)保险学、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健康服务与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学费466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
(四)音乐学(音乐治疗)专业学费9600元/年,住宿费750元/年;
(五)中医学(地方免费医学生)专业免收学费、住宿费 。
第六章奖学、助学措施
第二十二条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完善学校配套资助措施,建立国家奖助、学校补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形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第七章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三条学校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二十四条考生由于未被我校录取或对录取结果有疑问,经招生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认为有损其权益者,可向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招生录取监督小组提出申诉,依据《江西中医药大学高招录取考生申诉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申诉事宜 。投诉电话为:0791-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含体检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取消学籍注册 。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