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出炉,快递员首次被列为大病补助倾斜对象


总工会|《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出炉,快递员首次被列为大病补助倾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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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近日从省总工会获悉,为帮助职工提高生活品质,防止职工返贫返困,省总工会近日制定《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首次将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列为大病补助和特别救助倾斜对象,大病最高给予15万元补助。
《规范》对原分散于数个文件中的相关制度进行整合归并,对不适应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按照一般性慰问、纾困帮扶和专项救助(含大病补助、特别救助和金秋助学)三个类别五个项目,细化补助和救助对象范围。
《规范》引入“生活暂时遇到困难的职工”概念,体现“救急救难、能帮尽帮、拾遗补缺”的总原则;对于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明确了“重大疾病”范畴,增强了可操作性;新设纾困帮扶项目,对象为生活相对困难的在职职工家庭,帮扶金额原则上每户全年不少于2000元,最高不超过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个月总和。
【 总工会|《福建省工会常态化送温暖工作规范(试行)》出炉,快递员首次被列为大病补助倾斜对象】《规范》的大病补助和特别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工、环卫工人等给予倾斜。大病补助按职工个人净自付金额分十个档级,给予1500元至15万元补助。省总工会还建立特别救助制度,对在我省境内获得设区市级以上先进荣誉或被设区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在职职工家庭,遭遇突发型生活困难或支出型生活困难的,给予特别救助。其中,支出型救助金最高不超20万元。